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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生动物保护法 · 亚拉中国

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/ Wildlife Protection Law

颁布日期: 1988-11-08 ✅ 生效日期: 2023-05-01

📝 概述

本法保护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,规范猎捕、繁育、交易和食用,新版在疫情后加强限制,尤其禁止食用野生动物,涉及所有人,包括商贩、餐馆和游客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受保护野生动物分级(一级、二级保护),禁止猎捕或伤害。
• 一般禁止食用受保护及猎捕的陆生野生动物,并禁止为此销售。
• 未经许可买卖或运输受保护动物及其制品(象牙、毛皮)属犯罪。
• 对受保护物种的繁育或科研、商业利用须专门许可。
• 游客不得购买受保护物种制成的纪念品(可被没收并处罚)。
• 公众可举报非法猎捕或交易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请记住,经近期收紧后中国禁止食用野生动物,购买象牙或受保护动物毛皮制成的纪念品,即使作为游客也可能被没收并处罚。若经营餐馆,务必远离野味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 / forestry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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