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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/ Water Law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

颁布日期: 2002-08-29 ✅ 生效日期: 2016-07-02

📝 概述

规范水资源开发、利用、节约与保护,防止污染和枯竭的法律,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制度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水资源属国家所有,从江河或地下大量取水须办理取水许可证。
• 对使用水资源征收水资源费,国家鼓励高效用水和循环利用。
• 按流域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,并制定区域间水量分配方案。
• 禁止妨碍河道行洪或危及堤坝和防洪工程安全的建设或排放。
• 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,设保护区禁止污染。
• 违法取水、侵占水工程等将处罚款、拆除并赔偿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工厂和耗水量大的项目须取得取水许可并缴纳水资源费。饮用水水源附近区域环境高度敏感。以上为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npc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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