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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· 亚拉中国

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/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Commodity Housing Leasing

颁布日期: 2010-12-01 ✅ 生效日期: 2011-02-01

📝 概述

规范住房租赁合同、登记、租客与房东权利、押金及退租的规章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租赁合同宜书面订立并向主管部门登记(外国人住宿登记可能需要)。
• 房东须依法享有出租权,应核验产权。
• 租期内房东不得违反合同或法律涨租或驱逐。
• 押金在租期届满后扣除约定的实际损坏后退还。
• 出租房须符合安全条件,禁止出租不适合居住的空间。
• 转租须经房东同意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租房前:取得书面合同、确认出租人为真实产权人(索取产权证明)、并登记合同,因外国人住宿登记需要。入住时拍照记录房况以保护押金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-Rural Development / mohurd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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