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务要点:
• 涵盖列入管制清单的两用物项、军品、核相关物项等。
• 出口受控物项须事先取得出口许可。
• 设立"管控名单",对与之的出口往来予以禁止或限制。
• 亦适用于中国物项的再出口和经第三国转运(域外效力)。
• 违规使出口商面临重罚、列入黑名单和出口禁令。
出口管制法 · 亚拉中国
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/ Export Control Law
颁布日期: 2020-10-17 ✅ 生效日期: 2020-12-01
📝 概述
为国家安全目的对两用物项、军品和核相关物项、技术及服务出口进行管制的综合性法律。2020年通过,允许域外适用并设管制清单和管控名单。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💬 实务解读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若你从中国出口敏感技术或货物,须查明物项是否在管制清单、客户是否在管控名单上。本法甚至涵盖再出口,事先合规必不可少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
npc.gov.cn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