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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税暂行条例 · 亚拉中国

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/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Consumption Tax

颁布日期: 1993-12-13 ✅ 生效日期: 2009-01-01

📝 概述

对烟、酒、成品油、汽车和奢侈品等特定消费品征收的选择性消费税。通常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,而非最终零售环节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对特定物品征收:烟、酒、成品油、汽车、珠宝、高档化妆品等。
• 通常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,部分(如卷烟)在批发环节加征。
• 计税方式:从价(按价值比例)、从量(按单位定额)或复合计征。
• 出口货物一般免税或退税以鼓励出口。
• 目的是引导消费、抑制有害或奢侈品并增加收入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若你在中国生产或进口酒、卷烟或汽车等商品,消费税多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并计入成本。从一开始就在定价中考虑它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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