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务要点:
• “复议”指向作出决定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审查该决定。
• 通常免费且比诉讼快,期限更短(常为自知道决定起60日)。
• 许多情形可在复议与诉讼间选择,有时须先复议。
• 对复议结果不满的,通常仍可再行起诉。
• 修订版扩大适用范围,使其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。
• 受行政决定影响的外国人可申请。
⚖️ 争议解决
行政复议法 · 亚拉中国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/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Law
颁布日期: 1999-04-29 ✅ 生效日期: 2024-01-01
📝 概述
允许向上级机关对行政决定申请复议、作为比诉讼更快更省途径的法律。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💬 实务解读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就行政决定起诉前,可先申请“行政复议”:更快、通常免费,向上级机关提出。但期限更短(常为60日),须尽快行动。结果不满意仍可再诉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
npc.gov.cn / Ministry of Justice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