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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国际协议外籍人员豁免中国社会保险 · 亚拉中国

🤝 适用法律: قانون التأمين الاجتماعي / Social Insurance Law (2010) + Bilateral Agreements

中国与多个国家签署了社会保险协议,使这些国家的公民免于在两国同时缴纳社会保险。

为一般性教育示例,非真实具体案情,亦非法律意见,仅供警示参考。具体情形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(2010年),用人单位和外籍员工通常须共同为中国五项社会保险(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)缴费。双边协议:中国已与以下国家签署避免双重缴费协议:德国(2002年)、韩国(2013年)、丹麦(2014年)、芬兰(2015年)、加拿大(2017年)、瑞士(2019年)、荷兰(2020年)、日本(2022年)、法国(2023年)。申请豁免:须提交原籍国主管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。无协议国家的公民:须在中国全额缴纳保险。

🎓 启示 / 经验教训

开始工作前,确认中国是否与您的国家签有社会保险协议,以确定是否符合豁免资格。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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