👷 劳动争议 · 警示案例
录用通知在实际入职前被撤销及受害方的权利 · 亚拉中国
🤝 适用法律: قانون عقد العمل / Labor Contract Law (2007) Art. 10 + Civil Code (2021) Art. 500
录用通知被接受后撤销,依据诚实信用谈判原则,可能使雇主承担合同责任,尤其是受害方已辞去前一份工作时。
为一般性教育示例,非真实具体案情,亦非法律意见,仅供警示参考。具体情形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(2021年)第500条:缔约过失责任包括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撤销确定性协议。录用通知撤销案件:(1) 若撤销造成直接损害(辞去前职、迁往新城市),受害方有权获得实际损失赔偿;(2) 赔偿金额:过渡期收入(通常1至6个月)+因录用通知而产生的任何直接费用;(3) 赔偿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法院主张。录用通知被撤销的外籍人员,若已启动签证程序,还需重新申请签证。
🎓 启示 / 经验教训
保留正式录用通知及任何确认往来函件的副本。如录用通知被撤销,记录即时损失并咨询律师评估赔偿资格。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