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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迫婚姻及在华外籍强迫婚姻受害者的保护 · 亚拉中国

🤝 适用法律: القانون المدني / Civil Code (2021) Book 5 Art. 1046 + Anti-Domestic Violence Law (2016)

《民法典》(2021年)明确要求婚姻须经双方同意;任何在胁迫下缔结的婚姻均属无效,受害方可申请撤销。

为一般性教育示例,非真实具体案情,亦非法律意见,仅供警示参考。具体情形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(2021年)第1046条:婚姻须基于双方自愿。强迫婚姻:(1) 受害方可在受胁迫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;(2) 主管机关拒绝撤销申请时:诉诸法院。《反家庭暴力法》(2016年):保障在婚姻关系中不受胁迫和虐待。在华遭遇强迫婚姻的外籍受害人:有权向法院申请保护令,并寻求大使馆协助。以签证为目的的虚假婚姻:构成欺诈罪,签证将被撤销并面临驱逐出境。

🎓 启示 / 经验教训

如在中国遭受强迫结婚,立即联系本国大使馆或领事馆,或当地妇女权益保障机构寻求帮助。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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